一、前言
有鑑於罕病家庭往往在病友發病後,造成沈重的經濟負擔,為協助他們免除經濟困頓。本會於2000年成立「罕見疾病家庭生活急難救助補助辦法」,該補助辦法主要補助項目包括:生活急難救助、緊急住院看護費用、喪葬補助、關懷慰問金及其他有關病患與其家庭之生活扶助相關費用等。本生活救助之撥用,以考量罕見疾病病患及其家屬之經濟條件為首要考量。每人每年得因不同事由申請,惟累計全年個人以不超過10萬元、全家庭以不超過20萬元為原則。原住民家庭、單親家庭、具多位罕病患者家庭、低收入戶等,得酌增補助金額。
二、所需檢附文件 (詳見申請表格內之說明)
1、生活補助申請表
2、戶籍謄本/戶口名簿影本(擇一)
3、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/全戶國稅局財稅清單(擇一)
4、受款人存摺影本
5、生活急難事實相關證明文件
6、代為申請者,附相關醫療機構或社福單位之轉介資料
三、申請表格下載
.申請表格 (見附件一)
.病友資料表 (見附件二)
四、洽詢專線
.北部總會病患服務組:(02)2521-0717 分機161-170【北北基、宜花、連江縣】
.罕見家園:(03)547-5528 分機1010、1011【桃竹苗】
.中部辦事處:(04)2236-3595 分機15、16【中彰投雲嘉】
.南部辦事處:(07)229-8311 分機12、14【南高屏、台東、澎金】